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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总价合同概述及结算方式

作者:华正财务 发表时间:2024-01-19 18:27:41 浏览次数:132

近年来,固定总价合同因其简化管理、便于结算、投资控制等优势,受到广泛应用,尤其在外资工程中达到70%的采用比例。这种俗称一口价”、包死价”、闭口合同”的合同形式,被业主用以对付承包人的低中标、勤签证、高索赔”情况。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工程量较小、可准确计量、工期较短、技术简单、风险较低的项目。

对于固定总价合同的认识存在不同观点,一些人认为一经签订,合同价不可再调整,绝对固定;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合同总价款在设计变更或增减工程量情况下可调整。正确的理解是固定总价合同在设计变更或业主增减工程量时可以调整,否则不变动。

结合这些认识,固定总价合同实际上建立在一定条件下的总价包干合同基础上,只有在双方合同约定因素(通常是设计变更)引起工程价款变动时才会进行调整。前两种说法是错误的,而后两种是正确的。

固定总价合同的结算方式遵循一定原则。如果业主不改变合同施工内容,结算价款将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款进行。在结算过程中,不是依据竣工图纸实际计算工程量,而是将竣工图纸与招标图纸对比,如果两者没有变化,则不调整工程量;若只有部分内容发生变化,则只调整变化部分的工程量。结合实际情况核对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数量、质量以及建筑物规模是否与设计图纸相符,不符合的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造价调整。

固定总价合同的灵活性体现在对设计变更和工程量调整的处理上。在设计变更或者业主增减工程量时,合同总价款可以相应进行调整,这为双方提供了一定的弹性,使得合同更具适应性。

在实际操作中,结算过程也需遵循一定原则。当业主保持合同施工内容不变时,结算价款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进行,不需要调整工程量。对于竣工图纸的处理,如果与招标图纸无变化,则不进行工程量调整;若存在部分变化,则只对变化部分进行实际调整。

施工现场的踏勘也是结算过程中的关键环节,需要核对材料、设备数量、质量以及建筑物规模是否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如果存在不符合情况,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造价调整,确保结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对于固定总价合同而言,准确理解合同的调整条件、合同价款的变动原因,以及在结算过程中的灵活处理是至关重要的,有助于确保双方权益平衡,合同顺利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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