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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注意商标撤三风险

作者:华正财务 发表时间:2023-12-27 09:09:32 浏览次数:161

在商标转让的过程中,一些风险常常隐藏不见,而其中比较隐蔽的一种风险是撤三”。这指的是商标因连续三年未被使用而面临撤销的情况,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这一制度旨在节约商标资源,防止商标闲置不用,但对于商标转让的受让方而言,必须关注商标是否存在这一潜在风险。

举个例子,一知名企业高价收购了一件商标,完成了转让并得到商标局的核准,然而商标刚投入使用不久,却因为连续三年未被使用而面临撤销。即便企业不满意地提起复审申请,最终商标还是被撤销。企业认为,所购商标在转让后一直在合法使用,而商标在申请撤销期间并没有再次转让,原注册人连续三年未使用商标的行为导致撤销,与商标法三年不使用”制度的初衷相悖,不利于保护商标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商标因连续三年不使用而被申请撤销的,商标注册人应当提交该商标在撤销申请提出前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法院认为,正当理由”应指不可归责于商标注册人的正当事由,如政策性限制停止使用、公司破产清算停止使用以及不可抗力等情形。企业在法庭上所述理由并不能成为商标法中的正当理由”。撤三”中商标的实际使用并不在于使用主体,而主要关注是否有实际使用的事实。

在实际商标转让中,转让双方很少关注商标的使用情况,受让方也很少留意商标是否曾被实际使用。在注册商标有偿转让时,商标受让人若不主动查实上述情况,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不利风险。这一问题应引起购买商标者的高度重视。

商标转让的程序常常缺乏对使用情况的充分沟通,这使得受让方较少关注商标是否曾真实投入使用。特别是在商标交易的过程中,买方难以了解并确保商标在前期是否连续三年得以实质使用。这一疏漏可能导致商标受让者在交易完成后陷入撤三”的险境。

商标法明确规定,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可面临被撤销的风险,而对于商标转让的买方来说,对商标是否有实质使用历史的了解至关重要。在实际转让中,往往缺乏对这一问题的深入交流,商标受让人难以获得关键的使用信息。

值得关注的是,商标转让双方在交易前应该更加密切地合作,确保受让方对商标使用情况有明确的了解。尤其需要注意商标是否曾经连续三年得以使用,以防止未来可能的撤销风险。

购买商标时务必谨慎,保证充分了解商标使用历史,防范潜在的撤三”风险。只有通过更加周密的合作与沟通,商标转让的双方才能真正做到心知肚明,确保商标权益得到最有效的保障。在商标转让中,风险虽存,但通过合理的预防和保障措施,双方可实现共赢,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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