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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深化网络环境商标权保护,加大保护力度

作者:华正财务 发表时间:2024-02-13 13:02:39 浏览次数:129

随着网络交易的繁荣,商标权保护在新时代提出了全新的挑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在杭州主持的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上指出,为了加强商标权的保护力度,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会议强调,应当加大打击恶意抢注和“傍名牌”等不正当行为的力度,以明确的法律导向确保商标权得到充分保护。

奚晓明表示,为了更好地执行商标权保护,需要巧妙运用法律标准,包括商标的近似性、商品的相似性、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等,以及对商标注册人真实使用意图和商标使用过程中的“傍名牌”行为的主观恶意等进行裁量。他明确提到,要对驰名商标的认定进行严格把关,坚持判前审核制度,切实防止当事人在认定驰名商标时弄虚作假、进行虚假诉讼。

商标权在网络环境中的保护也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奚晓明强调,必须积极探索网络环境下的商标权保护机制。在处理与网络交易平台、搜索引擎关键词广告及竞价排名服务相关的商标权案件时,要依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妥善解决网络环境下的商标侵权问题,同时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注意义务,正确判定侵权行为,不仅要依法保护商标权,还要注重促进网络产业发展和商业模式创新。这一系列措施旨在确保商标权在新兴的网络环境中得到更为全面和深入的保护。

在这一背景下,要着力应对商标权保护的新挑战,进一步提升法治水平。为了更好地适应网络环境下商标侵权的特殊情境,我们需不断完善法律框架,使之更具前瞻性和操作性。

奚晓明指出,加大对恶意抢注和“傍名牌”等行为的打击力度是保护商标权的当务之急。通过对商标近似性、商品相似性等法律标准的妥善运用,可以更准确地认定侵权行为,有力制止了商标权被滥用的可能。对于驰名商标的认定,刚性的判前审核制度的持续执行不仅有助于明确商标权的归属,也有效地遏制了虚假行为。

网络交易的兴盛给商标权的保护带来了新的考验。在这方面,奚晓明强调了对网络环境下商标权保护的积极探索。通过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注意义务和判定侵权行为的方式,不仅可以更精准地保护商标权,同时有助于推动网络产业的健康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密切关注商标权保护领域的变化,深入探讨各类案例,以确保法治在商标权保护中得到切实贯彻。这一系列的法律措施不仅有助于商标权的保护,也为未来网络环境下商标法治体系的建设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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