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当前位置:主页 > 创业知识 > 公司企业收到哪些凭证可以进项税抵扣?

公司企业收到哪些凭证可以进项税抵扣?

作者:华正财务 发表时间:2023-12-10 19:42:15 浏览次数:129

在市场中,企业在经营期间经常会收到各种凭证,其中一些凭证可以用于抵扣增值税。虽然通常人们认为只有增值税专票才能用于抵扣增值税,但实际上还有其他凭证可以进行抵扣。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可以用于抵扣的凭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 从销售方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从海关获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 购进农产品时,除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也可以抵扣。

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 = 买价 × 扣除率

这里,买价指的是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照规定缴纳的税。

解缴税款完税凭证: 从境外单位或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注: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时,应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发票。资料不全的情况下,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从销售方获得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道路、桥、闸通行费: 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规定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旅客运输凭证: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这些凭证的合理使用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的税负,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农产品收购、解缴税款等情况,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保证资料的齐全性。企业在经营期间务必了解这些凭证的使用规则,以确保账务处理有序进行,达到规范经营的目的。

除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还会接触到其他凭证,这些凭证同样具有一定的抵扣增值税的资格。以下是一些其他凭证的介绍:

船舶、航空器销售完税凭证: 企业从销售方取得的船舶、航空器销售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建筑工程完税凭证: 企业在购进建筑工程服务时,取得的建筑工程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其他支出凭证: 指购进劳务、服务、不动产等方面的支出,如果这些支出的凭证上注明了增值税额,也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为了确保凭证的有效性,企业在使用这些凭证进行抵扣时应当具备相应的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支持材料。资料不齐备或不符合法规规定的,相关抵扣将受到限制。

总体而言,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应当认真核对收到的各类凭证,并根据法规规定,合理、合法地进行增值税的抵扣。这不仅有助于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还能够提高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对于凭证抵扣的相关政策变化,企业也应当密切关注,以确保及时了解并合理利用各类凭证的抵扣机会。

在企业日常经营中,做好凭证的管理和使用,合规合法地抵扣增值税,有助于企业更好地实现经济效益和税收合规双赢。

推荐文章

Copyright © 2010-2023 版权所有 陕ICP备10005348号-3 本网站已向国家版权局申请版权保护,你若抄袭,我们会直接起诉,望知晓。
在线咨询 拨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