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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融资:定义与分类

作者:华正财务 发表时间:2024-01-20 18:29:28 浏览次数:158

我国中小企业在经济增长、就业和科技创新等方面发挥着独特而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它们面临的资金困境却是制约其发展的一个严重问题。赊销作为主要的交易方式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导地位,导致了大量应收账款的积累,使得企业陷入了严重的资金压力。在这个背景下,应收账款融资的全面开展对于解决中小企业的资金问题,推动资金流通,缓解债务压力,促进正常生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以下是对应收账款融资的概念、基本类型及其模式的介绍。

一、应收账款融资的定义

应收账款融资是指企业将赊销而形成的应收账款有条件地转让或质押给专门的融资机构,以获取融通资金、债款回收、销售分户账管理、信用销售控制以及坏账担保等金融服务。这种方式能够使得以赊销为交易方式的企业获得所需资金,从而增强资金的周转。尽管在西方国家这种利用应收账款融资的方式早已广泛应用,但直到2016年,我国国务院首次提出大力发展应收账款融资”,为其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二、应收账款融资的基本类型

1、应收账款保理融资

应收账款保理融资是指企业将赊销形成的未到期应收账款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以协议的形式有条件转让给银行或保理机构,由后者对企业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管理、应收账款催收和坏账担保等综合务。

2、分类

(1)按有无追索权,可以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

有追索权保理,即回购型保理,是指在应收账款到期无法从债务人处收回时,银行或保理机构可以向债权人反转让应收账款、要求债权人回购应收账款或归还融资。

无追索权保理,即买断型保理,是指应收账款在无商业纠纷等情况下无法得到清偿的,由银行或保理机构承担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

(2)按应收账款转让行为是否通知买方,可以分为明保理和暗保理。

明保理是指供应商与保理商签订保理业务合同将债权让与给保理商,在转让之时即通知买方并由买方确认的保理业务。

暗保理是一种出口保理业务,是指供应商虽然与保理商签订保理业务合同将债权让与给保理商,但在转让之时并不立即通知债务人的保理业务。

应收账款融资的推广在我国还相对较新,其发展势头迅猛。应收账款融资的基本类型多样,其中有明保理和暗保理的区分,有追索权和无追索权的分类,为企业提供了更灵活、多样的融资选择。这种融资方式的引入,不仅有助于企业更好地管理和利用赊销所形成的庞大应收账款,而且能够借助专业机构的服务,有效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

有追索权保理的灵活性使得企业在面对不同的债务人时能够更具弹性地应对,而无追索权保理则为企业提供了更为便利的融资渠道,将坏账风险交由专业机构承担,使企业能够更专注于核心业务。明保理和暗保理的差异,使得企业在选择时能够更加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做出决策,提高了融资的适用性和灵活性。

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应收账款融资业务逐渐走向成熟。提出大力发展应收账款融资”不仅为企业提供了更广阔的融资空间,也推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融资机构在提供资金的还为企业提供了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如应收账款管理、催收服务等,有效帮助企业降低了运营风险。

总体而言,应收账款融资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模式,正在逐步改变企业的融资格局。通过合理利用应收账款,企业能够更好地解决资金压力,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未来,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对中小企业的支持政策逐步完善,应收账款融资将在我国企业融资体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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